黨組織工作經費管理辦法(黨組織工作經費管理辦法2017版)
黨組織工作經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黨組織工作經費的管理,使工作經費的使用做到??顚S谩⒁?guī)范有序、合理支出,促進黨建工作發(fā)展,提升黨建工作質量,根據《關于國有企業(yè)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文件規(guī)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定義
本辦法所指的黨組織工作經費是指從本單位行政經費撥付到基層黨組織,專門用于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的組織生活的專項工作經費。
二、經費來源
(一)根據《關于國有企業(yè)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國有企業(yè)黨組織工作經費一般按照企業(yè)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安排,納入企業(yè)年度預算。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是指上級部門核定的數據。
(二)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年末如有結余,結轉下一年度使用。累計結轉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2%的,當年不再從管理費用中安排。
三、經費用途
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必須用于企業(yè)黨的建設,使用范圍主要包括:
(一)開展黨內學習教育,召開黨內會議,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三會一課”、主題黨日,培訓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務工作者,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進行黨內宣傳,攝制黨員電教片。
(二)組織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和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qū)、黨員突擊隊、黨員志愿服務等主題實踐活動。
(三)表彰獎勵先進基層黨組織、優(yōu)秀共產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
(四)黨組織換屆、流動黨員管理、組織關系接轉、黨旗黨徽配備、黨建工作調查研究。
(五)走訪、慰問、補助生活困難黨員和老黨員。
(六)租賃和修繕、維護黨組織活動場所,新建、購買活動設施,研發(fā)和維護黨建工作信息化平臺。
(七)其他與黨的建設直接相關的工作。
凡屬黨費使用范圍的,先從留存黨費中開支,不足部分從納入管理費用列支的黨組織工作經費中支出(適用于機關黨委)。
四、有關要求
(一)要堅持勤儉節(jié)約、規(guī)范嚴格的原則,統(tǒng)籌使用好黨組織工作經費。
(二)黨組織工作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對截留或挪用黨建工作經費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三)黨組織工作經費應確定專人管理,書記審批,建立支出臺賬,確保賬目清楚,票據、手續(xù)完備。
(四)黨組織應每半年將黨組織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向全體黨員公示,接受上級黨組織檢查和廣大黨員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