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任務和方法(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任務和方法有哪些)
第一章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合同管理任務和方法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標分為:招標采購階段和合同簽訂及履行階段
1、招標采購階段的管理任務和方法:
2、合同簽訂及履行階段管理任務和方法:
(1)合同評審與合同實施計劃
主要內容 | |
合同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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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實施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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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交底及合同跟蹤、診斷和糾偏
項目 | 主要內容 |
合同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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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跟蹤診斷和糾偏 | PDCA循環(huán)(計劃-執(zhí)行-檢查-處置) |
(3)合同變更的條件 :
- 變更應經(jīng)當事方或其授權人員簽字或蓋章后實施。
- 變更對合同價格及工期有影響時,相應調整合同價格和工期。
- 變更的內容應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者批準規(guī)模時應辦理變更審批手續(xù)。
- 變更或變更異議的提出,應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和期限。
(4)合同索賠的條件 :
- 索賠應依據(jù)合同約定提出,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出。
- 索賠應全面、完整地收集和整理索賠資料。
- 索賠意向通知及索賠報告應按照約定或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提出。
- 索賠報告應說明索賠理由,提出索賠金額及工期。
(5)合同總結報告的內容
- 合同訂立情況評價。
- 合同履行情況評價。
- 合同管理工作評價。
- 對本項目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條款評價。
- 其他經(jīng)驗和教訓等 。
(6)合同標準示范文本的作用(九部委標準文本系列)
- 確保招標和合同文件中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 可以幫助當事人正確擬定招標和合同文件條款,保證各項內容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避免缺款漏項,防止出現(xiàn)顯失公平的 條款,保證交易安全。
-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 有利于當事人履行合同的規(guī)范和順暢。
- 有利于對合同的審計和監(jiān)督。
- 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裁判糾紛。
(7)合同參建各方合同界面劃分
客體 | 內涵 |
合同參建方 | 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物資供應單位 |
界面內容 | 工作范圍界面、風險界面、組織界面、費用界面、進度界面 |
(8)合同計價方式
(9)單價合同
項目 | 內容 |
優(yōu)點 |
|
缺點 | 實際工程款可能超過估算,控制投資難度較大 |
適用范圍 | 1、多適用于在發(fā)包時施工工程內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確確定的情況 2、一般適合于工期較短、工作內容和工程量變化幅度不大的項目 |
(10)總價合同
項目 | 內容 |
固定總價合同 | 1、承包商幾乎承擔了工作量及價格變動的全部風險 2、業(yè)主承擔的風險較小 3、一般適用于工程范圍和任務明確,工程設計圖紙完整詳細,承包商了解現(xiàn)場條件、能準確確定工 程量及施工計劃,施工期較短、價格波動不大的項目 4、適用于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項目 |
可調總價合同 | 1、市場價格波動、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和其他工程條件變化所引起的費用變化也可以進行調整 2、市場價格變動等風險由業(yè)主承擔,降低承包商的風險,但對業(yè)主而言,突破合同既定價格的風險有所增大 3、適用于建設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項目 |
(11)成本加酬金合同
1、承包商利潤有保證,價格變化或工程量變化的風險基本都由業(yè)主承擔。
2、但承包商往往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勵,還可能通過提高工程成本而增加自身利潤,不利于業(yè)主的投資控制。
3、通常適用于工程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難以預先確定,時間特別緊迫(如搶險救災)的項目